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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协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上大有作为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文化科技界别活动室    作者:吴向东    阅读量:41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这是党中央根据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加强“三项机制”建设重点对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进一步部署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力量政协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上大有作为

一、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上展现旺盛生命力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选举民主让公民有“投票权”,协商民主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渠道协商让公民有“话语权”和决策“参与权”。协商民主以其广泛多层制度化,使协商在决策之前,让协商贯穿于从决策到实施、反馈的全过程,是人民当家作主“动态化”全程全景全链展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这表明国家治理重心在基层,难点在治理。基层治理给了协商民主“用武之地”,成为协商民主扎根成长的肥沃土壤,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和方法来实现人民参与、人民意志,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日常治理模式,协商的载体越来越多、协商的人群参与越来越广、协商的制度化水平越来越高,为人民群众解决切身利益问题提供了自我表达机会,有力夯实了基层治理的民意基础。

二、政协协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大有可为

政协协商以人民为中心,以“协商”为己任,用“协商”作载体,靠“协商”聚共识,注重发挥独特独到的功效,持续不断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不断浓厚基层协商民主氛围。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同属基层协商民主形式,通过平等和理性协商、沟通、对话,增进共识,在争取团结的过程中体现民主,在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中深化民主,在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彰显民主。要通过政协协商,在基层治理中传播“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政协协商理念,不断浓厚民事民管、民议民办、民治民享的基层治理氛围。更加注重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互学互鉴、相融相促,创新协商样态和区域特色,让“协以求同、商以成事”的协商精神深入人心,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有效畅通各方利益诉求渠道。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集聚各界代表人士,广泛联系各界群众,为各方利益诉求表达、协商、达成共识提供了载体。政协委员是政协协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与实践者,政协协商既为政协委员有序参与协商、密切联系界别群众搭建新载体,更好发挥“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担起“落实下去”与“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又为基层民众有序政治参与、表达利益诉求拓宽了渠道,让群众的诉求有人听、群众的事有人办,群众的矛盾有人解,激发基层群众“当家”意识。

(三)持续推进基层民主善治。政协协商与社会治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呼应群众各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党政关心和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开展协商,把具有普遍性或基层难以解决的事项上升为政协协商议题,通过有效意见表达、交流沟通、达成共识、解决问题,以协商方式推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动各方人士主动政治参与,推动基层矛盾有效化解。在这个过程中,政协在乡镇、村和社区、企事业单位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商议事平台,推动委员一线走访收集群众意见,一线调研确定协商议题,一线跟踪监督协商共识落实,让基层群众在团结合作、平等相待、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等协商文化之下,真切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政协协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政协协商独特的作用不可替代,但相关制度机制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一)创新协商平台载体。坚持因地制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强化“三位一体”建设。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数字化方式赋能平台建设,探索推行“会场+现场”“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等协商载体,纵向贯通党政部门、政协组织、群众百姓,促进数据共享共用。

(二)健全知情明政制度。通过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委员列席有关会议,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反馈提案和社情民意办理落实结果等,让政协委员“知情”,为履职“出力”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三)推进协商成果务实管用。一要突出商前调研,提高针对性。政协协商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商前调研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做到有的放矢。二要注重商中聚智,提高精准性。规范党委和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广泛吸纳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利益相关方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通过充分表达意见、加强交流沟通、消弭融合分歧,最终协商形成共识。三要重视商后落实,增强实效性。分类处理协商达成的共识,及时跟踪了解推进、办理情况,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协商活动不走过场“宜协商•太好办”品牌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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