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阅读量:621 |
据县政协常委周显、县政协委员吴承双反映:公租房是政府部门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公租房供应分配体系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随着公租房使用年限的增长及多头管理、准退机制不够健全等,“骗租”“转租转借”“房赖”以及保障房租金收取不到位等现象仍有存在。
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动态管理不到位。未定期对配租户信息进行核查,对购房户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配租户未及时清退。二是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对配租户违规转租的,未及时发现并依合同规定处置。三是配租机制不完善。一方面部分保障房长期闲置,另一方面需求户一房难求。四是租金监管缺失。保障房租金由物业公司代收,主管部门未及时督促物业公司上交代收租金,存在资金流失风险。
为有力保障这一民生工程精准惠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强对公租房政策、制度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租户认知水平和管理政策认同度。
2.建立动态配租机制。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与相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全面核查配租户房产、家庭收入等信息,及时掌握配租户条件变化,对不符合条件的配租户及时清退。对需求户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建立腾退保障房轮侯配租机制,一次摇号确定轮侯配租户,保障房腾退后依序及时配租,提高使用效率。
3.强化合同履行监管。按时足额收取保障房租金,对违规转租保障房的,及时收回配租的保障房,违规获利按合同规定追回。
4.完善准退机制。建立包保管理、强制清退及惩戒制度,明确租户所属单位或社区包保职责,及时掌握居住信息,将监管中发现的“骗租”“房赖”对象纳入信用平台监管,彻底根除“鸠占鹊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