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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 提升服务水平 创造最优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16    作者:马小丽    阅读量:1789

当前,“营商环境”已成为高频热词,从中央到地方,都极其重视。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制度的层面。今年年初省委“一改两为”大会明确提出了“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总体要求,并坚持每季度末召开省辖市点评会议,将营商环境服务评价作为对市、县的重要考核指标进行打分排名。市委张祥安书记也多次就营商环境进行调研督导并多次作出批示。从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来看,营商环境已经上升到战略性重要地位,能否在白热化的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抢抓机遇,加快打造“太好办”营商品牌是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必须要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所有者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通过对园区部分已投产、在建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近年来,随着双招双引工作的不断推进,各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服务意识越来越高,执法行为越来越文明,执法态度越来越端正。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执法程序不断规范,综合执法方式不断创新。例如县应急局开展的“进班组、讲安全”、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的“送法暖企”活动在企业中反响非常好。但是,当前执法检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综合执法少。园区某企业负责人反映:2021年,企业接受市县各类执法部门检查17次;2022年,企业接受市县各类执法部门检查26次。每年企业接受的安全及环保企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有“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执法监督、信访投诉核查等。这些类型的执法检查活动存在交叉重复,部门内部的综合执法及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少,导致企业重复接受各类不同部门的检查,就企业而言,增加了接受检查次数,造成了企业负担。

二、法律意识弱。一部分表现在企业主。虽然大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心较强,但也有一些企业的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不理解,存在抵触甚至负面情绪,导致一些需要整改的事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很好地整改完成,执法部门重复上门督查指导,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另一部分表现在执法者。当前各项执法程序不断规范,但在调研中发现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方式、执法手段不符合程序,让企业主对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抵触。

三、守法成本高。针对园区的规模以上重点排污企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会产生污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噪音防治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等费用。企业在接受具体的检查事项时,需要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检测机构报告,例如污水检测、废气检测等,委托检测事项较多、费用较高。如金张科技废气的在线监控运营费、在线监控设施比对、半年一次的废气监测、管道检测等相关费用约17.5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行综合执法。一是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要真正统筹好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二是各相关执法部门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结合好,并统筹好举报类检查,专项行动类检查,合理确定频次。比照“网格化”管理方式,按照专班、专人相对固定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区域网格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多部门、不同人员多频次执法检查,为企业提供相对“清净”的生产环境。

二、加强普法宣传。属地及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安全、环保等工作重要性,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同时定期组织企业生产负责人、应急环保专员开展培训,培训可以按照规范性课程加个性化课程的方式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有针对的个性化培训。

三、降低守法成本。对企业当年经生态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并完成“三同时”验收的环保技改项目,按环保设备购置款(不含税)的10%给予补助。针对企业产生的各类执法检查费用,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度补助。对全年没有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合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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