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2 阅读量:15865 |
据县政协委员肖颖反映:我县居民出行的多条重要交通干线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现象严重,致使居民出行时大量涌入机动车道,极大的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严重威胁居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为此特建议:1.加大执法力度,压实执法责任。相关责任部门与执法人员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开展高频次、高力度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严肃执法纪律,强化执法意识。针对机动车违规占道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以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进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实,切实增强执法意识,严肃执法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责任部门应明确处罚是手段,根治是目的的整治方向,完善监管体系,紧密联系群众,拓宽举报监管渠道,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共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平安太湖。
附:高界路往花亭湖牌坊路段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