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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县政协办    阅读量:8461

十一届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界别: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根据《政协太湖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二、征集原则

(一)精准选题。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案选题要准确,建议要可行,能够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深入调研。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准确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到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提出建议具体。

(三)保证质量。提案贵在精,应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委员提交的提案,一定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界别应当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提前谋划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

(四)符合政策。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政协太湖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出的提案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不得超越本县职能权限范围等。

(五)加强沟通。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应加强与提案委员会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提案线索。对于重要的提案选题,县政协相关专委会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为提案人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协调和服务。对于内容相同或相近以及反映问题集中的提案应进行整合,提高立案质量。

(六)严格审查。按照《政协太湖县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对于提交的提案,应分别送小组召集人和对口专委会主任审阅把关后,由提案委员会集中审查,以确保提案和立案质量。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及时向提案人提出修改意见,或转作其他方式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撰写要求。提案要着眼建设性、突出精准性、注重时效性,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提案应一事一案。文字简洁、格式规范,有情况、有分析、有切实可行解决措施。

(二)提交方式。提倡提交电子版提案。请各位提案人尽量于全体会议召开之前提交提案。提交时必须注明提案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于后期联系、整理、统计和审查立案等。

(三)征集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即为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起始时间,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设截止时间(会议期间另行通知)。大会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式): 唐立新  13705565528

           李   15357349266

           传真:4185622

           邮箱:thxzfwb@163.com

 

附件:  1.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参考选题    附件1.docx


     2. 提案模板    附件 2.docx



 

                                           太湖县政协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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