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时开放县体育馆内停车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20 阅读量:2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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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县政协委员洪石霞反映:今年,太湖县体育馆被运营方爱玛会公司设置门禁,仅对馆内办公人员及爱玛会自主经营的游泳馆和篮球班学员家长开放,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目前正值汛期,馆内14个租户,涉培训学员近3千人(其中,同时段上、放学人员300余人),基本上都是车辆接送。在上、放学时段,车辆全部停放在体育馆大门口,造成极大拥堵,安全隐患严重。为此建议:
1.适时开放体育馆内停车场。如:大雨天气以及学员上、放学期间。
2.优化委托运营方的管理方式,发挥体育馆民生工程的作用,真正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