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8-07-19    阅读量:8475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向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违规公款饮酒。

二、参加私人活动和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

三、注意提醒家人和身边人,做到驾车前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四、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部门举报。

五、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太湖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普贤路6号      电话:0556-4162258       传真:0556-4185622       电子信箱:taihuzhengxie-2258@163.com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0690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3号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