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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09-19    阅读量:11018

    为直接倾听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政协领导与委员的交流和联系,共商改革发展和协商民主大计,发扬广开言路的民主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季度开展一次“委员接待日”活动,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轮流主持接待,原则上5到10名委员参加。县政协办公室制定年度接待计划,相关专委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二、参加接待日的委员可以是委员主动申请或政协参加单位推荐,也可以是县政协领导约见。根据接待内容视情安排相关专委负责同志列席,现场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每次接待委员由负责该次接待的县政协领导确定主题,办公室提前一周告知委员。主要内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本界别或周围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委员的思想工作情况等。

四、县政协领导接待委员时,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转办和存档工作。对委员反映的重要情况,经该次接待领导同意后,以社情民意或送阅材料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并视情向来访委员反馈。

五、全体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接待日活动,建诤言,献良策。反映问题要真实准确,提出建议要切实可行。委员所反映的内容应提供文字材料,并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对相关问题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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