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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彩平辞去十一届县政协委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太湖县政协办公室    阅读量:6007

(2024 年 6 月 25 日县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本人申请,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县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彩平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太湖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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