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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解决耕地撂荒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发布时间:2023-01-16    作者:李婷婷    阅读量:12642

仓廪实,天下安。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国家实行耕地保护前置,对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行层层落实,每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成为层层压实的政治任务。然而从每年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县耕地流出形势严峻,自然资源部2021年下发我县耕地流出图斑4238亩,除却发展需要合法流出和少数违法建设流出外,耕地因撂荒流向林地、草地等非粮化现象最为突出。为落实“进出平衡”,2022年7月我县完成耕地流出找回任务2584亩,历经该项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应切实感受到这项工作成为压向我们的一座大山。耕地撂荒不解决,耕地流出找回将成为常态化“病态化”工作,政府将成为耕地撂荒的持续“买单者”,耕地撂荒将成为困顿基层干部的“枷锁”。若任其发展,还将影响粮食生产安全,因此统筹解决耕地撂荒迫在眉睫。

耕地撂荒原因:

一是耕种生产成本偏高,农业效益低下国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但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机械等价格上涨,耕种成本偏高,农业效益低下;种粮补贴低,加上农业靠天吃饭,抗风险能力差。“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的现状,使撂荒愈发严重。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耕作条件较差。我县尤其山区乡镇耕地平地少、山地多,土地贫瘠难利用。农村生产路基础差,机械化耕作难,有的乡镇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灌溉条件差,流转有难度,农民耕种投入大风险高,因此随意弃种,造成大量撂荒。

三是缺乏劳动力加重撂荒,撂荒地收回难。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匮乏,雇佣费用高,外出农户宁可撂荒也不肯雇人代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撂荒地收回虽有法可依,但执行有难度,撂荒现象突出。

统筹解决耕地撂荒,建议:

一是完善农业支持政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健全补贴机制。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将相关农业资金向产粮区倾斜,通过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模化种植,大力推进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立普惠性保险制度,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着力保护和调动乡镇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加大创业支持。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产业与工业、新型服务业融合,因地制宜与旅游、文化、健康产业融合,提高粮食经营效益,培育农民增收新领域,避免农民因本高利低而弃种。

二是推进土地整治工程,改善农业耕作条件。大力实施高标农田、旱改水等项目,推进地块平整、小地变大地、旱地变水田,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确保耕作条件提升,推进机械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确保耕地不撂荒。通过对因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提高现有耕地质量,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举措,推进荒地肥力恢复,提高耕地产能。

三是建立耕地找回机制,督促耕地持续耕种。耕地撂荒时间越长,自然成林越密,恢复难度越大,复耕耗费人力、财力越多。复耕后只有持续耕种,才能遏制耕地不再流出。建立耕地找回常态化机制,明确耕地找回亩均资金投入,提高耕地找回主动性;明确找回耕地后期管护费用,督促找回耕地持久耕种。

四是规范耕种动态监管,探索承包权退出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耕种动态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撂荒;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撂荒并经通知、公示等程序仍弃种的耕地,在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收回农户承包权。建议对经法定程序认定的撂荒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耕、复种,出产的农产品和获得的各类补贴归村集体所有,确保撂荒耕地有效利用,实现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的互惠双赢。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无论是奋进新征程,还是建功新时代,都应该要从小处着眼,要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统筹解决耕地撂荒,充分利用每寸土地,才能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让农田姓农,良田种粮,让耕地不再肆意流出,让撂荒地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让我们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让希望的田野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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