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阅读量:3191 |
据百里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反映: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建房尤其是拆旧房建新房较多,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道路、河流、耕地、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此建议:
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提倡并实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处置。对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参考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2.建设垃圾填埋场所。我县已启动实施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建立了“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置”的四级处置管理体系。但农村建筑垃圾处置目前还处于空白阶段,要尽快按照《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建设,解决农村建筑垃圾处置难题。
3.大力推广并运用再生技术。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集中粉碎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因此,要扶持和引进建筑垃圾处置实体或服务中介,政府对这类实体企业给予奖励或资金补助。